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机构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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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74825671 | 实施编码 | 440100000000007482567671 | 许可事项编码 | 10061500800748256713440100 |
通用事项名称 | 无线电频率指配审批(遗失补办)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通办范围 | 不跨区 |
服务对象 | 广州市内申请补办专用对讲机、230MHz频段数传频率许可文件的单位。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支持网上办理 | ||
结果名称 |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 结果样本 | |||
行使内容 | 无 | ||||
预约办理 | 支持预约 | 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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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合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单位因故遗失无线电频率许可文件原件,可申请补办无线电频率许可文件。
1.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3.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九条
4.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份/套) | 纸质版/电子版 | 来源渠道 | 范本表格 | 空白表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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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1 | 申请单位出具的遗失补办申请公函 | 详情
填报要求 申请公函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受理标准 申请公函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收件要求 原件正本(收取)1份,电子件1份 备注 无 |
0 | 0 | 纸质化 | 申请单位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2 |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详情
填报要求 企业可在领证时提供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核验。 受理标准 清晰可读。 收件要求 电子件1份 备注 无 |
0 | 0 | 纸质化 | 工商部门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3 | 申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挂失声明 | 详情
填报要求 在报纸上刊登的挂失声明应合法、有效。 受理标准 在报纸上刊登的挂失声明应合法、有效。 收件要求 电子件1份,复印件1份 备注 无 |
0 | 0 | 纸质化 | 申请单位 | 表格下载 | 表格下载 |
无
1.申请,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窗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无线电管理处)提出申请。
2.审查 ,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审查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承办 ,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承办。
4.审核,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审核。
5.决定,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审批。
6.结束,证件制作与送达。申请人到政务办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领取办理结果。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办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
3.承办 ,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承办。
4.审核 ,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审核。
5.决定,市工信委无线电管理处审批。
6.结束,证件制作与送达。申请人到政务办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无
1.1.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审批; 2.申请人享有知情权,实施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审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窗口及网上公开; 3.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 4.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5.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1.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对产品进行检验,申请人有义务报送和提供有关材料; 2.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要为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遵守法律规定、法定程序的义务,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手续、时限,否则可能导致自己提出的申请不能实现;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审批),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行政复议 | 部门 | 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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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越秀区小北路183号行政复议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楼(市政务服务中心) | |||||||
电话 | 83555988 | |||||||
网址 | http://www.gzlo.gov.cn/gzsfzb/index.shtml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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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花地大道中68号荔胜广场南塔 | |||||||
电话 | 020-37890836 | |||||||
网址 | http://www.gtyy.gov.cn/ |
市级行使层级: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