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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审批
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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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报建
阶段
第4阶段
施工许可
阶段
第5阶段
竣工验收
阶段
骏工验收
牵头部门:
市城乡建委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将办成以下
18
个证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办理以上证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工程竣工前质量检查情况通知书》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电梯验收合格证明
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预拌砂浆使用报告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全部已经准备好
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出具。
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打印。
属于商品住宅工程的提供。
有电梯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出具。
建设单位申请,由安全监督机构出具。
预拌砂浆使用报告在广州城乡建设网"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后打印,经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核实并盖章。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表(原件)。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4.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5.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6.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 7.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等资料(原件)。 8.工程款已按合同支付的证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案件办结通知书
建设用地批准书
规划局对建筑设计要点的批复
设计方案的批复
凡合作建设项目须出示有关合同及资料
如续建、验收、方案调整、项目改变等必须带回原己缴交配套费的缴费证明书原件
全部已经准备好
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广州市建筑工程墙体材料检查情况登记表
主体工程验收报告
建筑围护结构(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各建筑节能工程分项验收登记表
该工程使用墙体材料的全部采购原始凭证
相应墙体材料的《广州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副本复印件
《广东省政府性基金通用票据》之"收据联"或《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之"交缴款人联"
全部已经准备好
退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退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缴款人联)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缴款申报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项目所用散装水泥、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的购销合同及有效发票
工程决算书
广州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款申请表及材料发票复印件汇总表
全部已经准备好
《广州市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
《广州市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项目验收备案申请书
广州市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
现场施工记录表
使用药物质检证明
施工方案
项目合同
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合同备案证明
全部已经准备好
盖白蚁防治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三方公章
盖白蚁防治单位、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三方公章
提供原件核对,合同面积更改以报建审核书为准
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合同备案证明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一般类项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市局环保局初审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均需加盖现场踏勘号。
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凡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应提供双方签署的协议、接收单位的资质及危险废物转移的联单
环评批复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应提供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在线监测仪器的,应提供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仪器与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网证明
环评批复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的,应提供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
经市环保局或者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意见(一般类项目)
排污口规范化回执(一般类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在市政集水范围内的,提供水务部门出具的排水证明(城市排水许可证)(一般类项目)
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现场照片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的现场照片(一般类项目)
竣工图纸(包括项目建筑图及污染治理工程图)(一般类项目)
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一般类项目)
全部已经准备好
A4纸彩色打印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委托事项(申报、领取批文等)及委托期限
新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结果
新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结果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项目交付使用的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均需加盖现场踏勘号
经市环保局或者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意见
排污口规范化回执
项目建设地点在市政集水范围内的,提供水务部门出具的排水证明(城市排水许可证)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现场照片及已挂"排污口标志牌"的现场照片
竣工图纸(包括项目建筑图及污染治理工程图)
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全部已经准备好
学校、垃圾压缩站、肉菜市场等公建配套类项目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结果
办理以上证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建设单位对暂无法进行环保验收的说明
经市环保局或者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意见
委托申请的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全部已经准备好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筑工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执结证明(建筑)
提供规划验收咨询服务的有关文件(建筑)
提交批前公示情况报告(建筑)
历史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在验收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建筑)
提交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有效文件(建筑)
申请函(建筑)
案件数据信息表(建筑)
提供《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建筑)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证编号,如有调整,应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历次批复文件的文号(建筑)。
提供《广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建筑)
《电子报批审核办结通知书》(建筑)
全部已经准备好
属于国家、省或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应当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
属于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
属于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当提交
属于曾经申请过规划验收咨询服务的,应当提交
属于依法需要验收批前公示的,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
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办理以上证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函(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案件数据信息表(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提供《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工程竣工图(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提供《广州市城市道路、河涌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记录册》(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证编号,如有调整,应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历次批复文件的文号。(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历史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在验收时提交的有关资料(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提交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有效文件(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执结证明(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提供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有关审查文件(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提交批前公示情况报告(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
全部已经准备好
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属于道路及轨道交通、河涌水系工程,应当提交
属于管线工程,应当提交
属于国家、省或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应当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
属于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
属于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当提交
属于曾经申请过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应当提交
属于需要验收批前公示的,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
管线工程规划验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办理以上证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案件数据信息表(管线工程)
提供《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管线工程)
提供《广州市管线工程测量记录册》(管线工程)
申请函(管线工程)
历史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在验收时提交的有关资料(管线工程)
提交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有效文件(管线工程)
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执结证明(管线工程)
工程竣工图(管线工程)<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证编号,如有调整,应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历次批复文件的文号。(管线工程)
提供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有关审查文件(管线工程)
提交批前公示情况报告(管线工程)
全部已经准备好
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属于道路及轨道交通、河涌水系工程,应当提交
属于管线工程,应当提交
属于国家、省或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应当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
属于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
属于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当提交
属于曾经申请过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应当提交
属于需要验收批前公示的,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
河涌水系工程规划验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办理以上证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函(河涌水系工程)
案件数据信息表(河涌水系工程)
提供《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河涌水系工程)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证编号,如有调整,应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历次批复文件的文号。(河涌水系工程)
工程竣工图(河涌水系工程)
提供《广州市城市道路、河涌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测量记录册》(河涌水系工程)
历史规划批复文件中要求在验收时提交的有关资料(河涌水系工程)
提交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有效文件(河涌水系工程)
城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处罚执结证明(河涌水系工程)
提供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有关审查文件(河涌水系工程)
提交批前公示情况报告(河涌水系工程)
全部已经准备好
图纸深度要求详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属于道路及轨道交通、河涌水系工程,应当提交
属于管线工程,应当提交
属于国家、省或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应当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
属于申请规划验收的建设单位名称与规划许可的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
属于违法建设处理过的,应当提交
属于曾经申请过规划验收审查服务的,应当提交
属于需要验收批前公示的,应当提交(说明公示情况)
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结果
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结果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委托代理人需持建设单位授权委托证明书(在线填写和打印),(www.gzccad.gov.cn)
《广州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在线填写和打印),(www.gzccad.gov.cn)
现场情况检查表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的专项审查意见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图纸资料(含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等)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防护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设备安装质量保修书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人民防空工程验收记录
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表
平战转换预案
全部已经准备好
为保证建设单位能够及时顺利地办理防空地下室验收备案手续,请建设单位在入案前,先与市民防办政务服务窗口(电话:38920613)约定时间进行项目现场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民防办当场核发《现场情况检查表》。
保密文件
保密文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建筑及智能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物业管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书
全部已经准备好
目前,由于我单位有关网络系统尚未建立,可暂时到我单位窗口领取申请表。
《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防雷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的证明文件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查表》
防雷施工合同
防雷装置隐蔽工程记录
全部已经准备好
提交材料前需在网上(办理网址http://www.gzflb.com.cn)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录入并用A4纸打印申请书,提交的申请书纸质材料的内容与网上录入的内容必须相同,页和页之间需加盖申请单位骑缝公章。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项目名称或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说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防雷装置必须由气象主管部门认可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2.复印件须加盖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公章用A4纸复印,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必须具有施工资格人员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验收时施工人员须在场并出示资格证原件查验。
取得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竣工图纸种类参照设计审核所提交的图纸要求,竣工图纸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竣工图章。
用A4纸复印或打印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防雷产品备案证明、安装记录和测试报告,并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备案查询网址http://www.gdfl.gov.cn)
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前,应提前联系气象主管部门进行现场预验收并填写《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查表》。
防雷装置隐蔽工程记录复印件要求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关于XX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意见
关于XX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意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全部已经准备好
由市水土保持监测站组织,验收成员签名
城市排水许可证
城市排水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同意接驳的证明文件(即设施接驳核准批文及附图)
接驳设施验收资料
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及市排水监测站出具的《现场踏勘情况表》
非居民用户需提供用水量证明资料
排水设施信息登记表
检测制度
证明资料
全部已经准备好
申请表可在市水务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gzwater.gov.cn/)加盖公章。
同意接驳证明文件在各区水务局办理
包含竣工图、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接驳排水设施验收登记表等,由申请单位盖章确认。
最近一季度的水费单或用水指标批复文件复印件
重点排水户提供
(1)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消防验收申请报告(或申请函)
消防验收申请表
建设单位申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历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土建、系统和装修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系统开通调试报告
具有防火性能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单》、《广东省建设工程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抽样单》及见证检验报告
相关的竣工图纸
全部已经准备好
有关附件可以在广东消防信息网http://www.gdfire.gov.cn/或广州金盾网ww.gzjd.gov.cn/xiaofang/
index_jsp_catid_54_55_263.html上下载
如果不是建设单位法人代表亲自办理消防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有关附件可以在广东消防信息网http://www.gdfire.gov.cn/或广州金盾网ww.gzjd.gov.cn/xiaofang/
index_jsp_catid_54_55_263.html上下载
如果是内部装修工程单项验收应提供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包括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相关证书及检验报告。具体指南登陆在广东消防信息网http://www.gdfire.gov.cn/
或广州金盾网ww.gzjd.gov.cn/xiaofang/
index_jsp_catid_54_55_263.html上查询。
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有关附件可以在广东消防信息网http://www.gdfire.gov.cn/或
广州金盾网ww.gzjd.gov.cn/xiaofang/
index_jsp_catid_54_55_263.html上下载。
具体情况请登陆广东消防信息网http://www.gdfire.gov.cn/或
广州金盾网ww.gzjd.gov.cn/xiaofang/
index_jsp_catid_54_55_263.html上查询。